博望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产品买卖引发的案件

时间:2024-03-18 03:30:04

  日前,博望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产品买卖引发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某机械公司因小董未按时支付破碎锤货款,诉至法院,要求小董立即支付货款10余万元。小董提出,破碎锤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多次维修仍未能正常使用,遂要求将其中一台破碎锤退货。庭审中,双方对峙着,小董提交了破碎锤故障的视频,直嚷嚷:“没使用几天,就出现漏油、缸体拉伤等问题,光维修就花了好几万,还因停工产生了高额损失,我要提起反诉,你们不仅要退锤,还要承担维修费用。”某机械公司回应到,“这就是找理由不支付货款,机器不存在任何质量上的问题,发生故障我们也积极解决处理,必须立即剩余货款。”整个庭审当中充斥着浓浓的火药味。

  破碎锤是不是真的存在质量上的问题、质量上的问题的原因、维修费用等核心问题,双方分歧很大,小董提出鉴定申请。一时间,似乎鉴定成为解决案件的唯一路径。案件承办人陈法官深知鉴定费用高、鉴定周期长,不管哪方胜诉,当事人都付出了较大的成本,最终很可能两败俱伤。再三斟酌,承办法官大胆提出:不启动鉴别判定程序,通过行业调研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障碍。利用互联网查阅大量有关的资料,充分了解破碎锤的结构、原理、使用场合等。随后,走访本地多家破碎锤企业,仔细地了解破碎锤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市场行情报价、品质衡量准则、使用维护等情况,形成一摞厚厚的调查笔录。有了这一手资料,承办法官进一步明确了解决思路。

  连续多天的分析考量,结合前期的走访调查,承办法官对破碎锤质量上的问题产生的原因、责任承担进行了划分,并在裁判文书中做全面细致的说理。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并致电感谢,“法院判决很公平,我们对判决结果很满意,感谢法官!”(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13560095873 发送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