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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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1,558,5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987,020.24元。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一直从事液压技术的研究及液压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

  液压破拆属具是指与液压主机进行配套,增加主机功能的各种液压机具,可以大范围的应用于建筑、市政建设、矿山、冶金、公路、铁路等领域,对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岩石、路面、桥墩等坚硬物进行破拆作业。由于液压破拆属具可以高效的完成上述艰苦的工作,得到了广泛运用,也促使其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液压破拆属具包括液压破碎锤、液压破碎抓斗、液压粉碎斗、液压剪、液压钳等,其中,液压破碎锤运用广泛。

  液压破拆属具包括液压破碎锤、液压破碎抓斗、液压粉碎斗、液压剪、液压钳等,下业主要为挖掘机、液压装载机、钢包拆包机、拆炉机等主机装备。其中,以液压破碎锤与挖掘机配套作业最为普遍,挖掘机保有量越高,液压破碎锤的行业需求越大。

  疫情发生以后,国家在内循环的大政策下,为拉动经济稳步的增长,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环保排放升级的政策力度,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上升,设备更新换代需求强劲,行业呈现迅速增加趋势。

  中国经济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工程机械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城市改造拓展迅猛,基本的建设持续投入,带动了挖掘机的销售。2021年全年,挖掘机械产品共计销售342784台,比2020年增长4.6%。挖掘机销量的增长,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液压破碎锤等属具产品的市场销售。

  全球液压破碎锤主要制造商约30余家,大致上可以分为欧美系、日系、韩系等,产地集中在芬兰、瑞典、法国、德国、日本、韩国和中国等国家。

  欧美系液压破碎锤制造商具有制造、品牌、服务三位一体的特点,具备较为强大的研发技术实力,有自己的营销网络,注重自身品牌建设,行业集中度高。目前形成了锐猛(Rammer)、阿特拉斯·科普柯(AtlasCopco)和蒙特贝(Montabert)三大主要品牌。欧美系液压破碎锤制造商与挖掘机主机制造商的合作伙伴关系密切,向挖掘机主机制造商直接进行销售是其重要业务之一。欧美系液压破碎锤售价高,目前业务主要集中于欧美地区。

  日系液压破碎锤制造商与欧美系制造商较为相似,行业集中度较高,目前形成了古河(Furukawa)、NPK等若干主要品牌。日系液压破碎锤主要以出口为主。

  韩系液压破碎锤制造商具有制造、品牌、服务分离的特点,其整体产业分工比较细,小规模零部件生产制造厂众多,液压破碎锤经销商达到近百家,韩系液压破碎锤主要以出口为主,出口产品有整锤和零部件,售后服务一般依赖于当地经销商。

  2000年以来我国液压破碎锤的市场需求量迅速增加,但国产液压破碎锤起步晚、产量低、品种少,致使大量国外液压破碎锤进入中国市场。近几年,随着国产液压破碎锤的快速崛起,进口产品逐渐失去竞争优势。同时由于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市场上有上百个破碎锤品牌,行业集中度较低,大部分厂家规模较小,研发能力较弱。我国液压破碎锤市场按照品牌销售构成,可大致分为国外品牌(韩系、日系、欧美系)、国产品牌。

  国外品牌中,韩系液压破碎锤由于较早进入国内市场,具有地域和价格上的优势,一度占据了国内液压破碎锤市场的较大份额,但近年来随着国内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其占有率迅速下降。进入中国市场的日系品牌以日本古河、东空、MKB为代表,产品质量稳定,但近几年由于性价比优势逐渐消失,市场占有率逐步下滑。欧美系品牌以高端为主,由于价格较高,其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量很低。

  国产品牌早期以组装产品为主,主要采购进口或国产零部件组装生产液压破碎锤产品,通常性能不稳定、质量得不到保证。自2005年以来,部分国内企业掌握了核心生产技术和工艺,目前已完全实现了国产化,产品迅速崛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在国际市场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升,占据了国内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和国际经济要素流动的加速及全球范围内的产业体系调整,全球制造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趋势明显,给国内液压破拆属具带来产业升级和全面开拓国际市场的发展机遇。

  我国液压破碎锤行业整体呈现持续发展的势头,其中,拥有核心技术的国内企业将以高质量、超高的性价比的产品为基础,通过高效的售后服务,逐步扩大其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并开始走进国际市场,其增长明显高于行业中等水准。同时,随着挖掘机主机厂对液压属具的格外的重视,未来液压破碎锤有一定的概率会成为挖掘机出厂的标准配置。

  我国液压件行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最初主要使用在于磨床、拉床等机床行业,随后又逐渐推广到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行走机械领域。随国民经济发展以及装备制造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目前我国液压件行业已成为一个具有专业化生产体系、产品门类比较齐全、基本能满足下业配套需要的产业。

  但从产品结构来看,我国液压件行业呈现出普通液压件结构性过剩与高端液压件结构性短缺共存的局面:一方面,国内企业普通液压件产品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另一方面,高端液压件产品研发生产水平不足,没办法形成有效的供给,导致高端产品大量依赖进口。当前,随着国内几家知名液压件工厂的崛起,形势发生了翻天腹地的变化,近几年高端液压件快速实现国产化,国产品牌液压件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升,靠着过硬的产品质量、高稳定性、超高的性价比,国产液压件市场占有率将会逐年提高。

  高端液压件大范围的使用在各行业的各类主机产品和技术装备,如航空航天、兵器装备、冶金矿山、石油化学工业、电力能源、信息电子、交通车辆等重大技术装备,以及各类主机如农业机械、工程建筑机械、塑料机械、机床、汽车、船舶、轻纺医药机械等进行配套。

  由于我国液压行业发展时间短、产业集中度较低,大多数企业规模小、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不足,液压泵、液压马达和液压阀等高端液压件的发展严重滞后于下游装备制造业。长期以来,我国高端液压件大多依赖进口,成为制约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随着国内几家液压件公司的崛起,产品主要依赖进口的局面有了彻底的改变,国产液压件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升,竞争力逐步在提高,瓶颈约束在减弱。

  目前,全球的高端液压件几乎被博世力士乐、川崎重工等少数几家液压生产企业所垄断,其中博世力士乐、川崎重工占据了相当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国内仅有极少数液压件生产企业取得了技术突破,实现了高端液压件的量产,打破了国外企业在国内市场上的垄断格局。国产液压件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的差距逐渐在缩小。

  为支持液压行业特别是高端液压件产品的发展,我国近几年陆续出台了有关政策及措施。借助于国家政策的扶持,未来,随着中国液压件企业的逐步崛起,产品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将会彻底改变。在此背景下,中国高端液压件产业正在迎来快速、健康发展的机会,充分的利用各种行业资源,加快高端液压件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进程,解决产业安全问题。

  公司主要是做液压技术的研究及液压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包括液压破拆属具和液压件等液压产品。

  液压属具是指与液压主机进行配套,增加主机功能的各种液压机具。液压破拆属具大范围的应用于建筑、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矿山开采、冶金、公路、铁路等领域,对坚硬物进行破拆等作业,具体应用场景范围如下表所示:

  公司目前生产的液压破拆属具主要为液压破碎锤,它主要由前端缸体、缸体、后端缸体、活塞、控制阀、蓄能器、钎杆、外壳等部件构成,通过活塞的往复运动,将液压能转换成机械冲击能,实现对物体的破拆作业。

  经过十余年的生产与技术积累,公司现已形成了轻型、中型和重型3个序列数十种系列的液压破碎锤产品。公司主要液压破碎锤产品如下图所示:

  一个完整的液压系统由五个部分所组成,即动力元件、控制元件、执行元件、辅助元件和工作介质,如下表所示:

  液压件是动力元件、控制元件、执行元件、辅助元件等一切用于液压系统的元件。液压件种类众多,其中,液压泵、液压马达(行走马达、回转马达)和液压阀等是其重要部件。下图为上述部件在液压机械中的运用情况:

  液压泵向整个液压系统提供动力;行走马达直接与液压机械的履带驱动轮或车轮相连接,驱动其直行或转向行走;回转马达一般位于液压机械的上下部件结合处,驱动上部部件旋转转向;液压阀则按操作者的指令将液压泵排出的压力油输送到各执行元件,使液压机械完成各种动作。

  公司目前生产的液压泵、行走马达、回转马达和多路控制阀为高压、大流量液压件产品,其技术上的含金量高、制造工艺复杂、精密度要求严格,属于高端液压件。公司产品如下图所示:

  烟台艾迪锐能超硬刀具有限公司前身为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刀具事业部,组建于2015年5月。2020年10月30日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8000万元。

  艾迪锐能主要是做硬质合金数控刀片、整体硬质合金刀具、刀柄工具系统、齿轮刀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刀具产品涵盖车削、铣削、孔加工以及特殊需求的成型加工,大范围的应用于工程机械、机床行业、通用机械、汽车行业、模具行业、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的金属材料加工。

  ①硬质合金数控刀片已涵盖车削、车槽、铣削、钻削系列,大多数都用在铸铁、钢件、不锈钢等材料领域的加工。

  ②整体硬质合金刀具大多数都用在铣削、钻削、成型加工,目前研发生产出2000余款产品,能够直接进行非标定制服务,解决客户面临的各种复杂、难加工的工况。

  ③刀柄工具系统大多数都用在机床和切削用刀具的数控工具系统,可单独根据机型及要求做非标定制。

  ④齿轮刀具用来生产加工齿轮,主要进行车齿刀、插齿刀、滚齿刀三类刀具的生产制作以及修磨。

  烟台艾迪艾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前身是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艾迪机器人事业部。

  艾迪艾创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工业机器人和RV减速机产品的自主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成套的工业机器人及集成应用等自动化解决方案。

  艾迪于2015年确定了自主研发精密减速机的战略目标,携手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组织专业开发团队,经过多年努力,获得了多项减速机的自主知识产权,目前研发出C、E、N三大系列共计32款减速机。经过长时间实际市场验证,艾迪的精密减速机运行平稳,定位精度高,性能卓越,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

  齿隙小: 1弧分以内;角传递误差小:1弧分以内;力矩大、体积小、质量轻、速比大、效率高;寿命长,可使用6000小时;扭转刚度和倾覆刚度大;温升小。

  机器人1450系列产品有效负载6/12KG,臂展达1450mm,末端重复定位精度±0.06mm,末端线m/s,手腕部防护等级达到IP65;适用于焊接、上下料、喷涂、搬运、分拣、装配等应用。

  机器人2230系列产品有效负载120KG,臂展达2230mm,末端重复定位精度为±0.06mm,末端线m/s,手腕部防护等级达到IP65;适用于上下料、码垛、搬运、分拣、装配、涂胶、打磨等应用。

  机器人2700系列产品有效负载210KG,臂展达2700mm,末端重复定位精度±0.06mm,末端线m/s,手腕部防护等级达到IP65;适用于大空间、大负载、运行速度快、精度要求高的场合,如上下料、搬运、码垛、打磨等应用。

  基于SRC 的激光SLAM地面式自动叉车2021款ATM1000在传统AGV小车基础上做了多项改进,外形小巧,负载能力超强;内部搭载SRC系列核心控制器,实现了±10mm 的高精准定位;并且配合红外传感器、3D避障、安全触边等多种传感器进行安全防护,能确保自动叉车在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货物的安全,可灵活完成狭窄空间内的货物运输,是实现工厂智能物流的“搬运神器”。

  对接ERP、MES等主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化柔性生产,打造智慧物流和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场景;完美避障/可靠防撞;新增避障激光、防撞条防护范围增大;精准定位/超长续航/超大负载;小车定位精度±10mm,续航≥8h,最大负载1000kg。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8,395.71 万元,同比增长 18.99%,实现盈利 54,238.68 万元,同比减少9.3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976.17 万元,同比减少8.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4,574.69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依据上述要求,公司应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相关规定。

  1、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作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包括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等事项的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解释第15号明确了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另外的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另外的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公司自2021年12月10日采用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来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相关财务数据。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新旧衔接的要求,追溯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该规定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新旧衔接的要求,并对首次施行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进行追溯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该规定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做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没有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督管理的机构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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